第A05:版面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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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2日 星期五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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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水源
刑事拘留
  本报讯  (记者   谭清华)为保护好县城居民的饮用水,从7月28日开始,祁东县严禁在饮用水源游泳等污染水源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将刑事拘留。

  据悉,为县城居民提供饮用水的红旗和石门两座水库,因为干旱现有库容仅为1400多万方。自6月上旬以来,供水压力日益严峻。为保护饮用水,红旗水库管理所在加强宣传、制作永久性标语、宣传牌的基础上,联合县电视台,从6月17日开始,对红旗水库上游游泳群众及随意污水排放的农家乐进行专项督查,并公开曝光。但仍有少数市民不听劝阻,依然前往水库游泳洗澡。石门水库水位呈下降趋势, 游泳现象也有愈演愈烈趋势。

  县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宣传氛围,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出台相关公告,增强群众法律法纪意识;要召开层级会议,将公告发放到各单位内部,并告知所有干部职工,要加强对学校、社区和水库附近人员宣传,禁止在饮用水源游泳;并展开有力督查,对在饮用水源游泳污染水源的对象进行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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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水源 刑事拘留
衡阳日报版面五A05污染水源
刑事拘留
2013-08-02 2 2013年08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