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面四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3年04月04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销售过期食品重罚六千元
  本报讯  (通讯员  许建设)日前,珠晖工商分局对某食品店销售过期食品行为依法作出罚款6000元的处罚决定。

  珠晖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衡阳火车站附近某食品店将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标价销售,其中:龟鳖洋参口服液l盒,标价108元/盒;无蔗糖氨基酸口服液1盒,标价95元/盒;吉士威氨基酸浓缩型口服液1盒,标价69元/盒;雪碧饮料3瓶,标价8元/瓶;洞庭渔王竹香鱼两袋,标价9元/袋;娃哈哈爽歪歪饮料16瓶,标价2元/瓶。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进行全面检查,当场扣押过期食品,并对店主王某实施立案调查,在铁的证据面前,店主无话可说。珠晖工商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七款的规定,作出没收过期食品,罚款6000元的处罚决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版面一
   第A02版:版面二
   第A03版:版面三
   第A04版:版面四
   第A05版:版面五
   第A06版:版面六
   第A07版:版面七
   第A08版:版面八
为了一个犯人的生命
蟊贼专偷高校 销赃露出原形
南岳连破两起贩毒、吸毒案
销售过期食品重罚六千元
衡阳日报版面四A04销售过期食品重罚六千元 2013-04-04 2 2013年04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