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帅 通讯员 王 翊
本报讯 “真心感谢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了却我们328户业主的心病。”11月11日,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来自雁峰区峰邸壹号的业主代表胡女士,拿着一面印有“全心全意、为民排忧”的锦旗送到中心工作人员手中,鲜红的锦旗衬托着胡女士灿烂的笑脸,格外喜庆。
胡女士所居住的峰邸壹号小区,是典型的集各种“疑难杂症”于一身的“老大难”问题小区。胡女士告诉笔者,2013年正式交房,业主们高高兴兴地搬了家,但刚搬进去没多久就遇到了一件烦心事:由于土地改动规划、土地费用未缴、开发商失联等原因,不动产权证一直办不下来,小小的不动产权证也成了整个小区328户居民的一大心病。“这几年能试的办法我们都试了个遍,但还是无法解决。”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今年10月,峰邸壹号小区正式被市化解办纳入遗留问题范畴,同时下发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由该中心全权办理峰邸壹号小区的办、发证工作。
“居民的诉求就是我们的工作要求。在审批过程中,一方面我们根据处理遗留问题实行的‘二分离、三集中’原则,通过前期调查,明确了其符合办理不动产权证;另一方面,中心专门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证审批程序,加快了该小区产权登记的办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科科长谢飞告诉笔者,目前,峰邸壹号小区的不动产权证除部分业主因无法提交必要的材料之外,已全部办结完成,并发放到了业主手中。
据了解,我市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大多数的责任在于开发企业。从统计的项目遗留问题来看,大多数有问题的项目是因为开发企业违规建设、改变用途、拖欠规费等。自今年6月,我市出台《衡阳市城区不动产办证遗留问题处理实行“两分离、三集中”实施细则》,细则指出,购房者办证权益不受开发商未履行自身义务而受影响。
“如此一来,只要是因开发商的问题而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我们通过前期公示,在无异议的情况下,由业委会和市化解办出具证明,为业主们‘特事特办’,切实维护业主们的合法权益。”谢飞表示,我市已梳理出的遗留问题项目146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多次组织召开推进会、分析会等措施正全力推进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如冠都现代城A1区、盛世豪廷、江山花苑等存在多年,影响较大的遗留问题项目,共计发放不动产权证2700余本,并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146个遗留问题项目的办、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