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有尊严,尊严存于内心。于社会之中,则来自于相互尊重,前提在于你当知先尊重人,在于自己是否值得尊重。值得尊重,则在于内在的精神和品格,而不是外在。如只重于外在的功名利禄,而不知修内,只会激发人的恶欲劣性,使得自我愈为愚劣丑陋,而不值得被尊重。
尊重是相互的,人都想得到尊重,却有一些人不知尊重人,又想得人尊重。也须知,如你不能平等地看人和待人,不懂得尊重人,人又何来尊重你?只有互为尊重,而为基础,而有尊严。
为何一些人不知尊重,原因很多:如认识的局限,理解的障碍,狭隘的观念等。缺乏见识的人会盲目的自大自傲,而不知尊重。心胸狭隘的人,注重自我情绪感受,或把尊重人视为一种付出,而不知尊重。也有传统的等级意识糟粕,在其上的人前表现媚态,在其下的人前表现尊贵,实为奴性……
由于认识不到平等尊重的涵义,往往只是从自我或狭隘的角度来理解,这不只是个人的问题,也是诸多社会问题产生的主因,在日常之中也常常表现出来。
记得一则旧闻,说是一城管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被人刺成了重伤。根据当时描述,当事人是一个小商贩,在街道旁违规占道摆摊。这个城管看见了,也不问缘由上前去就一脚踹了小摊。小贩见如此,自然愤怒,就和城管理论争吵起来。双方各不相让,拉扯之中小贩抽出水果刀刺向城管。
如所描述,小贩违规占道摆摊,城管当去管理,本属正常的工作行为。但是,存在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城管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语言和态度过于粗暴,不问缘由就一脚踹了人家的小摊,其实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工作性质,也为不尊重人的表现。对小贩如不是去粗暴对待,而是进行合理的劝导,相信大多数人都能理解和接受。
另一面,小贩也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没有想到违规占道摆摊可能带来的危害。在他的眼里,城管可能就是一个找茬者,而没有考虑到城管的工作职责,没有考虑城市也需要管理和规范。所以,也不会理解城管的工作行为,更不会产生尊重之意,恼怒之时,而不计后果地刺向了城管。
这是相互之间都无理解,不能互为尊重所造成的恶果。也说明,相互理解的重要,也是尊重的基石。同样,如亲友之间、夫妻之间、朋友之间、同事之间等,如不能够互为理解和尊重,关系则必然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