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许天喜
本报讯 近日,祁东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酒后驾车还辱骂殴打执勤民警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信被依法刑事拘留,有力维护了民警执法权威。
4月18日21时许,刘某信(男,51岁,祁东县洪桥镇人)酒后驾驶一辆白色别克越野商务车欲经水果市场铁路隧道小洞口由南往北开,发现交警在建设路与沿江路十字路口查酒驾。为逃避法律责任,刘某信停车并往后倒车,倒车过程中差点撞上后面的摩托车。执勤交警发现刘某信违规倒车形迹可疑,便上前检查。看到交警过来,刘某信打开车门想逃离现场,被执勤交警拦下并控制。
交警向刘某信亮明身份,要求他接受酒精测试,刘某信不配合执法。交警继而对他进行口头传唤,让其到交警大队接受酒精测试。刘某信采取掰手指、肘击、脚踢等方式欲挣脱交警控制,致交警贺新民、肖余生、协警肖明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交警执法过程中,嫌疑人刘某信还言语威胁执勤交警、乱喊警察打人以制造混乱,妨碍交警现场执法僵持时间长达20多分钟,致使当晚交警执法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案发后,祁东县公安局立即启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程序,将案件移交永昌派出所查办。经永昌派出所立案侦查,固定证据,认定犯罪嫌疑人刘某信涉嫌妨害公务,依法将其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