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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03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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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天抓拍20多起“不礼让”行为
  首个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调试以来

  平均每天抓拍20多起“不礼让”行为

  ■本报记者   段玉贤

  

  本报讯  近期,我市在解放大道与长湖街交汇处附近安装了首个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并正式进入调试阶段。市交警支队表示,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近日,记者来到解放大道与长湖街交汇处,看到这里多处人行横道(斑马线)上印着“车让行人”的标志,现场不管是公交车、出租车还是私家车,遇到行人通过时,都会有意识礼让。 

  约半个小时内,记者发现只有极少数的司机鸣笛、不主动礼让行人。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系统调试以来,平均每天抓拍20多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宣传力度,并在多处人行横道(斑马线)及十字路口设置了车让人文明提示标志,目前大多数司机已经有了礼让行人的意识。 ”

  如何界定机动车是否在斑马线前礼让?该负责人表示,根据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行人和机动车行经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都应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遇行人过马路必须在斑马线外停车。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正前方或相邻车行道范围,则机动车将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

  他说,如果在不确定行人是否过斑马线的情况下,司机可以先停车,让行人先走,如果行人不走,那么车可走,所以司机和行人相互配合才是关键。虽然目前只规定了车辆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市计划在信号灯路口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对闯红灯的行人也会进行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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