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在长沙召开。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为,湖南省43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其中我市南岳区、衡阳县、 衡南县 、衡山县、 衡东县 、祁东县和常宁市7个县(市、区)位列其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17年12月24日至2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申报的4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431 所(个),其中小学175所,初中112 所,一贯制学校43所,完全中学19所,教学点81个。核查结果为,43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43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据统计,4年来,这43个县累计投入230.3亿元,新建学校162所,改扩建学校5257所,新增校舍面积548.7万平方米,新增体育运动场地面积300.9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1.6万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18亿元,新增图书2134.7万册,新增计算机14.3万台。
长期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办人民满意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努力推进衡阳教育均衡、科学、跨越发展。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 2015年,我市蒸湘区、石鼓区、雁峰区、珠晖区四城区率先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在此次督导评估中,我市迎检的7个县(区、市)成绩优异,此至,我市已有11个县(市、区)顺利达标。标志着这11个县(区、市)均在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包括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体育活动场地面积、生均图书册数、班额等9项指标)、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综合差异系数和公众满意度调查这四项内容上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