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1月,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警170起,处以罚款以上处罚83起,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门店123家。
今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打防结合,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查处、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动,防止违法燃放行为的发生。1—11月,城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报警170起,较去年同期418起下降达60%,特别是春节期间燃放量同比大为减少。
同时,市、区公安部门协同安监、城管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清查、关闭烟花爆竹销售门店、摊位123家(处),有效震慑了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日前,市城管办组织清查时,在蒸湘区呆鹰岭镇发现一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门店,市安监部门立即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