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苏 敏
本报讯 你爱吃烤肉吗?烤肉店聘请韩国人当料理师傅,听上去是不是更有吸引力了呢?最近就有一家烤肉店老板因为聘请了一名非法就业的韩国人被罚款1万元。
近日,市公安局蒸湘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联合华兴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韩国人非法就业案件。经查,韩国人华(化名)自2017年8月13日至10月23日间,在未取得中国工作签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的情况下,在杨某经营的饭店工作60余天。
目前,蒸湘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80条之规定,对韩国人华(化名)罚款5000元,对饭店经营者杨某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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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外国人,是指那些未经合法手续而在中国非法入境、非法就业和非法居留的所有外国人的统称。
1.非法聘用外国人
“非法聘用外国人”,是指:
(1)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2)聘用超出工作许可限定地域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3)聘用超出工作许可限定单位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4)违反勤工助学岗位范围和限时的规定聘用外国留学生中国境内工作的;
(5)其他非法聘用外国人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第三款规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1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温馨提醒:公司企业聘用外国人须依法依规,到人力资源局、外国专家局或当地文化管理部门等相应的就业管理部门办妥工作许可,并获得工作类居留证件后方可开始工作。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亦应提醒外国人切勿超范围超时工作。
2.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
“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是指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外国人或者留宿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入住后24小时内向住宿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违反住宿登记规定,给予外国人或留宿人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醒:留宿外国人时,留宿人应提醒外国人按时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或者主动为外国人办理登记,否则一经查出,留宿人和外国人将会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3.容留、匿藏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国人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住的外国人”,是指为非法居留、非法入境的外国人提供住所、临时居住所或者其他用来躲藏的场所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八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居留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温馨提醒:市民在出租屋或提供住所给外国人时,应当要求外国人提供有效的护照原件,并提醒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时到属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如对其护照信息有疑问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