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王 娟
本报讯 近年来,衡阳县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将人大的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和要求。在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下,衡阳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资金、清积专项经费、人民陪审员经费等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保障,各项工作来势看好。
该院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人大交办、督办事宜,并设立专门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联络、答复等具体工作,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法院工作、临案听审、出席重大活动150余次,并随案发放调查问卷,由代表、委员针对听审情况进行打分,此项打分纳入该院年终考核体系。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重大事项、重要部署、专项工作50余次,聘任辖区内的26名人大副主席(人大秘书)为执行工作联络员,监督并协助该院破解执行难题。
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和建议的处理,该院建立台账,全程留痕,年底统一公开,接受各界监督。对于批评和建议涉及法院相关部门的,由该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对口办公室,再由该办公室归口答复人大常委会;若超期限未报送的,则按照院内规定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办理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建议15件,其中彭爱国、邹立新两名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建议》,人大交办后,该院专题研究、认真办理,新提请任命了42名人民陪审员,举办人民陪审员培训班3期,大力推进了司法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