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公司与长沙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和信·东方院子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同时,我公司将依法依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新的物业服务公司行使物业管理职能,为和信·东方院子全体业主提供物业服务。
特此公告。
衡阳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