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已由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