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王靖) 6章、50条、9000多字,有四个方面的创新和特点——从5月1日起,《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正式实施。
新条例既从工作总纲的维度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地位作用、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格局、责任体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又从信访群众的维度对信访事项的提出形式、诉求内容、代表人数、信访场所、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还从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的维度按照建议意见、检举控告、申诉求决三个类别分别优化规范了受理、办理程序,保证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与原《信访条例》相比,新条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创新和特点:一是明确了党领导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实现了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从原来仅适用于行政机关,扩展到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所有开展信访工作的主体;三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制度改革成果进行了系统的整合提升,进一步优化了信访事项处理程序;四是构建起要件完备的信访工作监督追责体系。
从5月开始,我市将全面启动“《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暨全市第五个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并从加强教育培训、广泛宣传引导、完善配套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四个方面持续做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