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雁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雁编办〔2021〕3号)文件精神,注销衡阳市雁峰区环保监测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特此公告。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