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我们党走过百年光辉历程的重大时刻、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公报、决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是具有极强历史穿透力、思想引领力、政治动员力、时代感召力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作为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要准确把握、认真领会全会精神,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谱写新篇章的强大精神动力。
第一,要把全会精神落实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自觉行动中。全会《决议》指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扭转近代以后的历史命运、取得今天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历史和现实都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经过长期的艰辛实践和理论思考,我们党才找到国家政权应该怎样组织、国家应该怎样治理的答案,带领中国人民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成了这一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夯实了“中国人民掌握自己命运”的制度基础。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用事实证明了这一政治制度是民主的、有效的,凸显了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政治建设统揽人大工作,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要准确把握人大工作在全局中的定位和作用,坚持做到政治上与党同向、思想上与党同心、行动上与党同步。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履职尽责,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第二,要把全会精神落实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中。全会《决议》指出,“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够更好反映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新征程上,我们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自觉落实体现到依法履职各项工作中。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机关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要不断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通过调研、座谈、论证、咨询、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立法联系点和基层联系点等方式,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
第三,要把全会精神落实到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具体要求中。全会《决议》指出,“全党必须铭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常怀远虑、居安思危,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新征程上,我们要按照“四个机关”的新要求,以更严标准、更优质量、更高效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要讲政治、守规矩,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大力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进一步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兴法治、保善治,依法履职、依规行事,正确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努力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动形成全民知法、尊法、守法的法治环境。要谋创新、敢担当,自觉把继承与发展、守正与创新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内容、机制、平台和方式方法,奋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守民心、树形象,牢记人大工作的使命和职责,牢记人民和代表的重托,心系群众、为民履职,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奋力推动衡阳在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推进“三强一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在以高效能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担当作为、展示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