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湘南片区应急救援中心项目的建设步伐,现就项目红线范围内坟墓迁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湘南片区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坟墓,具体地址是衡南县泉溪镇浦兴村大岭组、泉长村芋冲组、泉长村大水坪组。
二、补偿标准:按衡政办发〔2015〕73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迁坟方式:坟主自行选择墓地进行迁移,但迁移地必须是该项目红线以外,且符合农村葬坟习惯,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四、坟墓确认:有碑无坟堆,有碑有坟堆、坟圈完整的,无碑无坟堆的。对无碑无坟堆的,开挖之后,按是否有尸骨、骨灰、棺木、石灰等情形进行确认。
五、迁坟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坟主10日内到镇项目专班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登记,签订协议,并在签订协议后15天内将坟墓迁移完毕,逾期不迁的根据有关规定按无主坟处理。
六、其他事项:泉长村芋冲组、泉长村大水坪组、浦兴村大岭组的村组干部、党员在本次坟墓迁移工作中,应当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规定时间主动做好坟墓迁移工作。对妨碍坟墓迁移工作的当事人,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湘南片区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建设协调服务部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