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衡南县宝盖镇连鱼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坐落在:衡南县宝盖镇连鱼村第三村民小组,林权证号为:431002511683、小班号19号小班、27号小班)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衡南县宝盖镇连鱼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