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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9日在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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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9日 星期五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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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9日在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上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胡建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7.2万件,审结和执行各类案件7.24万件(含旧存)。其中,市中院新收各类案件9330件,审结和执行各类案件9383件(含旧存)。全市法院人均结案165件,审判质效位居全省法院前列,衡阳中院诉讼服务质效排名全省中院第二,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最高院、省高院多次推介衡阳法院扫黑除恶、诉源治理等工作经验。

  一、紧扣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服务疫情防控阻击战。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为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在全省法院率先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在疫情最严峻的2—5月,全市法院立案2.28万件,结案1.98万件。“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疫情期间“大显身手”,在线成功调解案件6814件,市中院指导珠晖区法院仅用3天在线成功调解标的1.8亿元的涉港合同纠纷,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市中院出台《开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落实行动实施方案》等3个文件,实施“春风暖企”行动,走访特变电工、湖南机油泵等25家企业,解答法律问题200余项,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支持。注重司法裁判与惠企利民政策衔接,妥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房屋租赁纠纷等案件112件。保障抗疫物资企业生产经营,衡阳县法院加大调解力度,促成某口罩生产企业分期偿还债务,确保其扩大生产,满足抗疫物资的产能需要。从严从快审结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等涉疫犯罪案件25件36人,对销售伪劣口罩的被告人徐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科学统筹。针对受疫情影响涉黑恶案件积压的严峻形势,两级法院党组制定“一确保、双提前、三同步”工作机制,在全省对涉黑恶案件率先公开开庭审理。攻坚克难,全力结案。以“六清行动”为抓手,开展“奋战100天,案件清结100%”双百行动,抽调精锐力量组建“案件清结”和“黑财清底”攻坚队,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79件493人,执行到位标的4.782亿元,案件审执率跨入全省前列。依法严惩,突出效果。依法贯彻从重、从严、从快方针,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态势,对杨某某等33人涉黑案件的首要分子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25年。依法审理石某为首的涉黑系列案,摧毁了这起组织严密、存续时间长、隐蔽性强、犯罪手段恶劣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蒸湘区法院、耒阳市法院被省高院评为扫黑除恶先进单位,衡阳县法院审理张某某“套路贷”案审判团队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审判团队,全市法院91名干警立功受奖。

  积极护航“三大攻坚战”。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案件83件240人,妥善审结金融纠纷6598件。市中院审理的“永兴集团非法集资案”,一并解决关联案件10件,为682名群众追回集资款6500万元。服务脱贫攻坚,认真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帮扶衡山县瓦铺村完成农电改造、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实现全村97户371人全部脱贫。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65件109人,审结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53件。市中院在市生态环境局设立工作联络室,方便工作对接,共同守护衡阳的绿水青山。

  二、恪尽职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建设平安衡阳。全市法院一审审结刑事案件3534件5944人,其中,一审审结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83件1332人,一审审结“拽拉公交车司机”“醉驾”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502件520人。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22件1048人,对肖某某等职业毒贩一审判处死刑。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对性侵幼女系列案的王某等被告人依法从重判处。推进反腐败斗争,严惩职务犯罪,依法审理永州市原省管干部高某某等职务犯罪案件51件68人。坚持有错必纠,对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含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再审改判刑事案件8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规定。落实法律援助制度,为1951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建设和谐衡阳。紧紧围绕衡阳战略定位和市委决策部署,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定3方面28项审判执行工作制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合同纠纷1.65万件,标的额513.8亿元。市中院妥善处理宏华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盘活涉案项目,最大限度保护集资户、购房户等5000余名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调解涉市制鞋厂合同纠纷案,有效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把互联网“区块链技术”融入破产案件审理,在湖南率先引入“破产案件智慧管理平台”,高效审理西湖公司等破产案。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长城葡萄酒”“绝味鸭脖”等涉知识产权案件600件。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衡阳。审结行政案件551件。快速审结相关征地拆迁案件20件,为来雁新城、常祁高速等重大项目提供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市中院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就税费收缴、闲置土地收回、工伤认定等问题形成共识。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64份,促进了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

  切实解决执行难题,建设诚信衡阳。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55万件,执结2.5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82.09亿元。开展职务犯罪涉财执行、涉工程机械行业等六类专项执行活动,执结1646件,执行到位金额9亿余元。依法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共限制高消费1.19万人次,纳入失信名单2992人,罚款、拘留1012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4人,如被告人张某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三、牢记宗旨,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改进便民措施。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全市两级法院全面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的现代化改造,集聚司法送达、移动微法院等6大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指引、信息查询等15项诉讼服务,稳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全面推进案件“网上立、自助立、当场立、就近立”改革,市中院建立“24小时自助法院”,网上立案1883件、网上缴费1.09亿元、跨域立案607件。蒸湘区法院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优化诉讼服务环境,45个人民法庭全面覆盖城乡便民服务网,100个科技法庭实现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保障民生权益。审结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案件2.3万件。运用巡回审判方式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市中院、蒸湘区法院被市残疾人联合会评为“爱心集体”。加强军地法院协作,与长沙军事法院开展业务交流6次,依法办理涉军维权案件13件。开展集中治理涉诉重复信访事项、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成功化解伍某某等4起长达近30年的信访老案,信访新案、积案逐年减少。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专项活动,为174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621.7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360.26万元,缓、减、免诉讼费用2442万元。为流浪孤儿余某落实赔偿款、申请司法救助,得到社会各界好评,被《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加强普法宣传。开展互联网庭审直播2万场,416万人次在线观看,网上公开裁判文书7.2万份,让庭审、案例和裁判文书成为生动的普法教材。围绕民法典实施、农民工权益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主题,精心组织法官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130场次,举办法制讲座27场,提供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与《衡阳晚报》、“红网”衡阳站合办《法院在线》《衡法在线》等专栏70期,着力加强司法传播,讲好衡阳法院故事。市中院被最高院评为“司法宣传先进单位”。

  四、创新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审判监督有新举措。制定《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审判人员职责,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出台《关于健全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议事程序和规则,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前置过滤和统一裁判尺度作用。推行强制类案检索,明确商品房买卖、村民集体组织成员权益保护、建设施工合同等案件的裁判规则,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着力解决类案不同判的问题。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全年启动“四类案件”监管207件。

  审判质效有新提升。深入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注重实绩”原则,强化以审判质效为重点的绩效考核,实行“一周一警示、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约谈”,全市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52天,服判息诉率达98.47%。深化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速裁案件仅用时18.4天。完善繁案精审机制,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审结案件3.05万件,占比42.1%。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零工程”,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仅存3件。加强审级监督和业务指导,完成随案评查2597件,专项评查3652件,重点评查13件。

  多元解纷有新成效。积极融入地方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推动民事、行政案件万人成诉率、多元解纷工作纳入综治、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指标,提请市人大在湖南率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决议》。扎实开展“一院一品牌”创建工作,“一村一特邀调解员”“四位一体”金融纠纷化解机制等一批亮点品牌成为全省示范。在全市挂牌成立201个诉源治理工作站,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村镇。引进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137家,吸纳高校教授、退休干部、社会乡贤等特邀调解力量399名,诉前化解纠纷6017件。《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刊发专版,省高院组织多家中央、省级媒体集中推介诉源治理“衡阳模式”。

  五、常抓不懈,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抓政治建设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提高政治站位,市中院主动向市委、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17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市中院党组中心组学习19次,中院干警参加政治学习70余场次。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市委政治建设考察和省高院司法巡查提出的问题全面整改。制定《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将党建、队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在一批重大涉黑恶案件专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立案信访局党支部被省高院评为“先进党支部”。

  抓队伍整顿不手软。深刻汲取中院原副院长阳小云、衡山县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法院队伍近两年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刻反思,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出台《关于审判、执行人员履行承诺、告知、回避、备案的四项工作制度》等制度,完善廉政防控体系,以严格制度强化严格管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谈话提醒制度,与全市法院干警谈话323人次。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违规借贷、虚报冒领补助等问题。开展“一案双查”,强化对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市中院督察部门受理来信来访238人次,移送公安机关、派驻纪检组问题线索7件,全市法院处理违纪违法42人次。

  抓司法能力建设不止步。通过多岗位练兵、传帮带等培养方式,努力建成一支既有较高政治素养又有较强审判能力的青年人才队伍。开展业务培训44期3450人次,选派6名干警到最高院巡回法庭、长沙中院等地交流学习,组织民法典考试,增强干警履职能力。营造学习氛围,鼓励在职教育,法院干警学历层次明显提升,市中院干警本科学历占比90.9%。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研讨,1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6篇案例入选最高院典型案例,23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征文活动获奖,3项课题被列入省级重点调研课题。(下转第四版①)

  (下转第三版①)

  六、依靠监督,提高法院工作水平

  接受人大监督更加自觉。市中院多次就重要工作、重大案件、重大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评议整改,办结代表建议9件、交办案件48件,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代表提出的科学设置质效考核指标等建议,已转化为法院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与代表联络,邀请代表入庭听审,全市法院开展“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监督活动”76次562人。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两院”司法工作人员执法信息管理办法》,强化执法信息成果运用,将其作为法官等级晋升、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接受民主监督更加主动。市中院主动向市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办结提案1件,认真整改政协驻市中院民主监督小组提出的监督意见,协助政协委员开展调研6次。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沟通,广泛听取意见。

  接受检察监督、社会监督更加广泛。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审结抗诉案件26件,改判、发回重审9件。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参审案件4831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意见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回望过去的一年,成绩来之不易,这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楚认识到法院工作还面临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干警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没有从根本上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中院原副院长阳小云等腐败案,暴露出两级法院队伍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三是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不到位。四是个别法官就案办案、机械执法,没有把握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五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人才流失严重,队伍素质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是奋战“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高四新”和“一体两翼”战略,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高质量司法服务年”活动,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工作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以绝对忠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执行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是以更严要求打造过硬队伍。坚决扛起“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的主基调,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着力点,振奋精神、严字当头,紧紧围绕问题多发、高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开展一场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坚决清除法院队伍的害群之马,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三是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大局。在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中找准法院工作方向,围绕“三高四新”和“一体两翼”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区域协调发展和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等重点工作,立足审判职能,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扫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巩固和拓展专项斗争成果,深入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衡阳;发挥行政审判作用,服务建设法治政府。

  四是以更大决心维护公平正义。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检察及其他监督,丰富代表委员联络形式,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委员提案,广泛听取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监督促公正;健全院庭长监督管理、正负面权力清单、类案强制检索等长效机制,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强化程序制约和审级监督功能,以机制保公正;健全干警素质能力培养机制,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以能力筑公正。

  五是以更高标准践行为民宗旨。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婚姻、养老等涉民生案件,持续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力度,努力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司法产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

  六是以更实举措宣传实施民法典。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学习培训,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探讨交流,开展知识竞赛、案例研讨等活动,确保民法典正确贯彻实施。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形式加强法治宣传,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让民法典真正走进群众心中。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新担当、新作为为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现代产业强市和最美地级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相关用语说明

  “六清行动”:即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2020年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提出开展“六清行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一确保、双提前、三同步”:“一确保”即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确保疫情防控绝对不出问题;“双提前”即细化审理、执行两阶段的提前介入;“三同步”即案件审理与社会面管控、新闻舆情防控同步,案件清结与黑财清底同步,打击犯罪与源头治理同步。

  “智慧法院”: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3天在线调解1.8亿元涉港合同纠纷: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中院指导珠晖区法院利用网上调解平台,3天成功将一起诉讼标的额高达1.8亿余元的合同纠纷化解在诉前。该案涉及到市重点建设项目,其中一方当事人在香港地区,最终以网上调解方式化解,既保证了疫情期间人员安全,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又保障了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长城葡萄酒”商标侵权系列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诉衡阳县某副食店等68名被告侵犯商标权纠纷系列案,市中院积极组织双方协商,成功调解59件,判决9件。通过该批案件的审理,侵犯长城葡萄酒商标现象在衡阳基本消除。

  “破产案件智慧管理平台”:该平台依托“金融+科技”优势,嵌入区块链、身份识别、账户鉴权、视频直播、OCR等前沿科技,具备网络债权人会议、破产案件办理、破产资金管理等功能,以信息化手段全面助力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四类案件”:即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诉源治理:即对诉讼的源头治理,通过多种治理手段,预防潜在纠纷、化解已有矛盾、减少诉讼环节的案件数量或有效分流诉讼中的案件,防止产生衍生案件。

  “一村一特邀调解员”:衡东县法院杨桥法庭借助村干部来自群众、贴近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在法庭下辖三个乡镇的乡村,邀请村委会干部担任特邀调解员,推动“无讼乡村”建设。2020年,杨桥法庭新收案件同比下降35.8%,调解率达60.24%。

  “四位一体”金融纠纷化解机制:雁峰区法院创建“多元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执”四位一体金融纠纷化解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和金融纠纷司法确认团队,在执行局设立金融纠纷快速执行团队。2020年,该院共受理金融类纠纷案件206件,同比下降6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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