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谭宗阳) 长江十年禁渔行动以来,衡山公安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近期成功破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8月6日,衡山县公安局两路口派出所接衡山县农业农村局移送警情:8月5日13时许,该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员例行巡查至湘江衡山段开云镇水域时,发现一人破坏渔业资源,使用电鱼设备进行捕捞,查扣非法捕捞工具和渔获1.15公斤,其电鱼作业经认定为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10日,萱洲派出所接衡山县农业农村局移送线索:衡东籍谷某涉嫌非法捕捞,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经查,谷某于7月26日21时许在湘江(衡东新塘镇湘广村7组)岸边持自制背包式电鱼设备进行非法捕捞,被衡山县农业综合执法行政大队执法当场查获,查扣非法捕捞工具和渔获0.57斤,其电鱼作业经认定为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