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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年底谨防“贷款类”诈骗
  新华社兰州12月15日电  兰州警方近日接获电诈警情显示,“贷款类”诈骗案件成为年底高发案件。警方提醒,贷款并不需要交保证金、做银行流水账,放款前先收费的贷款往往都是骗局。

  12月11日,兰州市民蒋某报警称,有人以贷款名义实施诈骗。警方了解到,蒋某在下载“海通金融”贷款平台后,按对方指示缴纳贷款保证金31200元。同日,兰州市民华某也报警称在“360借条”APP上贷款,被对方以押金、资金解冻费为由诱骗,前后共转账18304元。

  兰州警方接获警情显示,仅12月11日一天,兰州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共计接处电诈警情22起,其中网上贷款类案件就达14起。

  据了解,网上贷款类诈骗先通过拨打受害人电话或在QQ、微信上发送无抵押贷款的诱导性广告,诱骗受害人在虚假网贷平台注册个人信息申请贷款,然后以手续费、保证金等为由诱骗受害人转账。第一次转账后,不法分子往往以账户冻结需要解冻贷款等理由,让受害人继续转账。

  警方提醒,办理贷款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及网络贷款信息,不要随意在网上留下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更不可轻易给对方转款。放款前先收费的“贷款”行为往往都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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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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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谨防“贷款类”诈骗
衡阳日报版面五A05年底谨防“贷款类”诈骗 2019-12-16 2 2019年12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