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真金白银”式支持
4大类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鼓励业主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游客“吃喝拉撒”问题
当然,石鼓区政府对乡村旅游的重视,远远不止于规划和引导,对项目“真金白银”式支持更见诚意十足。
2017年8月,石鼓区委办和政府办联合下发《石鼓区乡村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明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企业和项目进行扶持和奖励。
记者注意到,奖励分为乡村旅游品牌创建、乡村旅游节会、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商品研发4大类。每一类均详细规定了奖励情形、金额等,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如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对新评定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新评定为湖南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乡村旅游服务景区(点)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
乡村旅游节会方面,在石鼓辖区范围内,由区政府主办,各乡街、项目单位承办的国家级旅游节会活动,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省级旅游节会活动,一次性奖励资金80万元;市级旅游节会活动,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上,则鼓励业主们投入旅游公厕、停车场、太阳能路灯。
2018年,云飞农业安装了一批太阳能路灯。按照“新建50盏以上且连线连片的太阳能路灯,按核定投资额的50%进行奖补”规定,公司一次性拿到了30万元的补贴。
根据统计,奖励办法实施以来石鼓区发放的奖励资金173.15万元。
“做乡村旅游,不仅仅是让游客有玩的地方,其实解决吃喝拉撒问题更重要。”王和平说,“政府部门通过这样的方式鼓励我们,抓住了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