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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6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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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光彩度假公寓置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告
  衡阳光彩度假公寓置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由衡南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维护债权人利益,查清案件事实,公安机关将对衡阳光彩度假公寓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进行登记、确认和调查取证。请与衡阳光彩度假公寓置业有限公司发生过民间借贷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按照本公告要求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和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步登记相关事项

  (一)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

  (二)登记地点:衡南县公安局光彩度假公寓置业有限公司(光彩怡园)专案组办案点,衡南县住建局附属楼二楼。

  (三)登记事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住址、集资额、已收回本金额、利息额。

  二、询问确认事项

  (一)办案单位将通知集资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二)集资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参与集资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须同时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相关合同、相关凭证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本人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是POS机刷卡转账)、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

  特此公告

  衡南县公安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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