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统计功能与干部数据库实时联动,为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实现档案信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利用最大化。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与1991年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比较,新《条例》明确增加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要求。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是组织系统信息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构建安全、便捷、共享、高效的干部人事数字化档案网络,有利于实现业务部门与档案部门的“双赢”。因此,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业务应用为导向,逐步建设适应发展的信息化系统,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水平。
精准采集,严格审核,把好“入口关”。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准确的数据源是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把好入口关,一方面要严格采集程序,准确录入干部的基本信息、学历、职称等固定信息,将现有纸质档案转化为直观化的电子图片文档,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另一方面,进行严格的材料鉴定审核,对造假一律实行“零容忍”,去伪存真、查漏补缺,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权威性。
全程跟踪,动态管理,种好“责任田”。建设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系统是一场“持久战”。要选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过硬的专业技能的档案管理员,及时录入、随时更新干部的职务变动、工作履历、继续教育、奖惩情况等动态信息,立体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要注重档案信息与其他资源的整合,实现统计功能与干部数据库实时联动,为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实现档案信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利用最大化。
严明纪律,加强监管,练好“严字诀”。那些已被查处的年龄造假、学历造假、入党材料造假、工作经历造假、家庭情况造假的“五假干部”,暴露出一些干部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淡漠。因此,要从根本上铲除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滋生的土壤:一是要明确工作纪律。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全面规范档案系统的管理和使用;二是严设查阅权限。通过专人负责,授权开放,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同时,防止篡改与伪造;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监督体系,以科学、规范、严密的督查制度来保证系统的可靠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