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桂娟,女,于2018年6月20日在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兴隆村七组蔡伦大道旁捡拾,捡拾时约10天,随身携带尿不湿、奶粉,早产儿、黄疸、着婴儿装。
阳贵杰,男,于2018年6月5日在衡阳市戒毒所与衡阳市救助站交汇处捡拾,捡拾时约3岁,随身携带奶瓶、面包,脑瘫、胸廓畸形,着带花点的紫色上衣、灰色长裤。
阳桂桅,女,于2018年5月16日在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街道园林社区门口捡拾,捡拾时约7天,随身携带奶瓶、尿不湿、枕头,双足内翻。
以上儿童系衡阳市社会福利院起名,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无人与当地民政部门或福利院联系认领,将确定为弃婴,依法予以安置。
衡阳市民政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