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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学生兼职、超前消费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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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30日 星期一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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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分期乐”盯上大学生
检察官提醒:学生兼职、超前消费要慎重
  继“校园贷”“裸条借贷”后,“套路贷”“分期乐”又盯上大学生。而让人意外的是,在这些给大学生“下套”的嫌疑人中,大部分还是在校大学生或者刚毕业的大学生。日前,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两起典型案件入手,提醒大学生兼职、“超前消费”要慎重,确需借款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案例一] 

  下载“分期乐”APP,被骗欠下贷款

  去年11月26日,在校大学生秦敏(化名)收到同学转来的一条链接,链接中告诉她“一个轻松赚钱的方法”,只要下载一个“分期乐”的APP,然后再给一个五星好评,就可以赚80元钱。

  不久后,秦敏就收到了“分期乐”公司的催款短信。原来,男子用她实名注册的账号进行消费和借款了。分6次购买了携程礼品券和同程旅游卡以及借款5000元。

  招聘学生刷单,以注册“分期乐”网络贷款为手段进行诈骗,不少学生以为只是替别人注册账号刷单,却不知道不法分子拿着学生实名注册的账号贷款后,债务却留给了学生。

  [案例二]

  借2000元只得到500元,却背了1.5万元债务

  “我有1000元借款,因为怕产生逾期,就找了网络信贷公司,没想到被骗了1.5万元,请你们帮帮我。”今年1月30日,在校大学生小孙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

  警方经过立案侦查,发现了黄某明、张某宇等六人的犯罪团伙,让人震惊的是,包括黄某明在内的4名嫌疑人都是在读大学生。有的还曾是网络借贷的受害者,现今却干起了“网贷中介”“催账”一类的活。

  “我看到不少大学生买手机、电脑,但又缺钱,就需要贷款。”黄某明供述,他们的客户主要是在校大学生和28岁以下青年。事先,他们会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评估,觉得学生家里有钱,有偿还能力,就会让他们在网络平台上贷款,并让其提交所有个人资料签订虚高借贷合同。

  “孙同学在我这借2000多元,当时打的双倍借条,第二天中午拿借条让他还钱,就要还6500元,因为还有1500元的逾期费。”黄某明供述,因为孙同学没钱还,就找另外的人帮他“过桥”7000元,再打12000元借条,过两天孙又想到黄某明这头,再次“过桥”,黄给了他12000元,他打了15000元的借条,把钱给了之前的老板。这么一来一去,孙同学在这个过程中只得了500元,却背上了15000元的债务。

  教你看清“套路贷”

  符合这五条就远离

  检察官总结了校园“套路贷”的5个特征:一是借贷门槛低,以“不看信用、审批极快、迅速放款”为诱饵,吸引急需用钱的高校学生借款;二是巧借名目扣款,通过骗取借款人签订所谓“正式”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再以利息、手续费等名义收取各类费用,实际放款金额远低于合同借款;三是肆意违约要求还款,借贷公司单方违约,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对无法偿还的借款人层层转贷,垒高债务;四是刻意制造逾期陷阱,当还款日期临近,借贷公司不主动提醒借款人逾期,甚至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为由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随后以违约的名义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五是使用软暴力手段催收,例如使用软件群发带有侮辱的信息,达到勒索的目的。

  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学生“超前消费”要慎重,确需借款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如果遭遇“套路贷”,保持沉着冷静,避免直接与对方产生暴力对抗,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报警求助。

  (据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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