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8年春运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市处将在春运期间加大对道路客运市场的整治力度,对不按核定站点停靠、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经营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凡一经查实客运经营者不按核定站点停靠、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一律顶格进行处罚;凡第二次被查实有不按核定站点停靠、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经营行为的除顶格处罚外,责令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所属车辆停运三天。如企业不能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市处将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对违章行为情节严重的市处将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请各运输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确保共同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运。
衡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