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430407197309224511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权证)证号:2011—010480(国土),地址:衡南县新县城35—22—A.B号地(唐宗德等)107室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登记证明)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国强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