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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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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造谣传谣
依法治安拘留
  本报讯   近日,常宁公安依法查处一起在微信群造谣传谣案件,违法嫌疑人王某被依法裁决治安拘留。

  12月12日18时许,王某(女,现年49岁,常宁人)在某业主交流群(群成员共有472人)内散布“泉峰中学的解释是掩耳盗铃,真相是两个学生拖着死者,另一个学生直接捅了”的虚假信息,严重歪曲12·12泉峰中学一学生意外死亡的事件真相。该虚假信息发布后被不明真相的网友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纷纷转发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王某因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常宁警方依法裁决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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