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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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3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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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要成为“文明符号”
  ■本报记者  周连武

  “创文”必须做“加法”和“减法”,“加法”是培育文明,“减法”是消减不文明,两者中后者更难,因为后者往往是陋习,“积习难改”,但是如果改正不了,那么“加法”的正效应很容易被“减法”负效应“折损”,为此“创文”首要减少不文明现象。

  对于这次衡阳与全国文明城市擦肩而过,市民邹凯认为衡阳还存在一些不够文明的现象,距离全国文明城市还有一些差距。“能生活在一个文明城市里,毫无疑问是每个市民的共同愿望。”邹凯认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

  文明城市,对这座城里所有人来说都是普惠的、共享的,但前提是要共建,人人参与,我参与,你参与,共同参与。“作为一个普通市民,首先要做一个文明人、做文明事。”邹凯说,文明在不同领域有不同的标准,自己或许在某些方面也存在不文明之举,这个必须要检讨、改正,将自己变成一个文明的符号,移动的文明载体。

  做好,为文明加分;做坏,给文明减分。“防止自己做坏,实际上更为重要。”邹凯说,做好需要很多,但做坏只要一个人,或是一件小事,或是一个举动,比如乱丢垃圾,不仅有损卫生环境,而且还增加打扫工作量。所以创建文明城市,首先要对不文明说不,要不断“削减”不文明的频次,为文明积分。

  创建过程中,邹凯觉得做好自己是基本,带动他人则是明确的个人责任,当周围的人文明了,文明的力量就会汇聚,形成新的文明风尚,具有强大吸附力,发挥出它的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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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家园,我们都是文明使者
营造一个诚信的经营环境
创建没有“终点站”,文明永远在路上
用心做好服务,擦亮衡阳文明“窗口”
“在这座城市,我也是创建的一分子”
每个人都要成为“文明符号”
把文明创建当成自家事
衡阳日报版面三A03每个人都要成为“文明符号” 2017-11-23 2 2017年11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