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永兴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通过决议,一致同意公司依法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2016年7月14日经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编号:(衡)登记内备核字(2016)第7304号;并于2016年7月15日通过《衡阳日报》向债权人进行清算公告。鉴于近日出现的各种扰乱清算的事件,清算组于2017年8月22日发布公告,声明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湖南衡阳永兴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有权依法行使公司的权利。清算期间,永兴集团全部公章、印鉴及清算组账户由清算组保管。现为保障清算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债权人及全体租户利益,清算组再次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8月1日起,暂停收取全体租户租金,原用于上交租金的清算组账户(永兴集团工会账户)作废,恢复收取租金的时间清算组后续登报公告。未经清算组允许擅自交租金给他人或抵扣债务,清算组不予认可,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自2017年8月1日起,凡是永兴集团清算组出具的租金收款收据及用印文件必须增加清算组组长签字方为生效。没有清算组组长签字的收据和用印文件均为伪造,请广大租户谨防上当受骗。如有不法分子冒用清算组或永兴集团名义收取租金,租户有权拒交并可报警处理。
特此公告。
湖南衡阳永兴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