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蛀虫”被依法批捕
本报讯 (通讯员 祝艳华 肖媛元 李雁飞)近日,耒阳市检察院立案查处两件骗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1300余万元案,犯罪嫌疑人郝某、刘某利用职务之便,助人伪造虚假资料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诈骗被依法逮捕。
2010年下半年,时任常宁市某乡党委副书记的郝某在得知国家有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的相关政策后,动起了利用伪造申报资料套取奖励资金的脑筋。郝某在与经信局徐某沟通后,为常宁某纸业公司以及自己与人合伙购买的两家造纸厂伪造了相关证照、产能资料用以申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在徐某的帮助下,郝某申报的三家造纸厂于2011年获奖励资金共631万元,而这笔骗取来的奖金最终落入郝某、徐某等人的腰包。
2010至2011年间,耒阳市节能减排中心的刘某多次收受某金属再生资源公司老板李某的贿赂,在明知该公司不具备申报资质且申报资料系伪造的情况下,仍为其呈报,并多次找徐某帮忙,帮助李某成功骗取国家奖励资金731万元。
2013年7月,上级院在查处某经信局节能科科长徐某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中,发现了两起渎职串案,交由耒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该院缜密侦查,查清了郝某、刘某两人的犯罪事实。
为保障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资金有效落实,耒阳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将郝某依法批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将刘某依法批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