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李泉丽)一男子驾驶电动车撞倒行人后,既不救助伤者,也不报警,而是逃离现场。11月2日,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云集中队民警通过大量排查比对、走访调查、抽丝剥茧、固定证据,最终将肇事逃逸嫌疑人唐某强抓获归案。
10月16日20时许,云集交警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在云集街道保合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女性老人倒在路边,意识不清,身体多处受伤,肇事车辆不知去向。民警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民警调取事发现场监控,发现肇事二轮电动车车牌号为衡阳2003****。经过追查发现,该牌号车主早已将车子卖给车行,而车行工作人员称该车已做报废处理,线索中断。但民警继续扩大事发地沿线搜索范围,反复查看车辆可能行经路段所有监控视频,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辆行经路线。但肇事车在拐入无监控小巷后消失,线索再次中断。
大队领导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判断驾驶人活动范围应该不会太远,决定用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大海捞针”:一路民警通过人像识别系统查找,另一路民警拿着截取的嫌疑人头像深入云集街道、车江街道、向阳街道寻找,最终在11月2日将肇事逃逸嫌疑人唐某强抓获。面对铁证,唐某强对交通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目前肇事嫌疑人已赔偿伤者医药费及后期一切费用,该案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