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易成章 通讯员 郑雨佳)7月20日下午,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市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对应集中管辖的检察院与属地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协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办法》涉及职能分工、线索移送、一体化协作和绩效考核等24条,旨在构建行政检察全覆盖的综合监督格局,强化线索共享,提升监督质效,明确了市检察院、铁检院和属地基层检察院的职能定位,设置了线索移送、处理、反馈和跟踪问效机制,确定了由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交办、提办、联办等形式优化行政检察力量调配,并结合省检察院考评方案,对属地基层检察院的相关办案工作予以考核。
共同签订《办法》,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对当前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带来的地域壁垒及行政检察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的积极应对,也是“攥指成拳聚合力、一体化办案提质效”的最好体现。
座谈会上,双方就办案协作、资源共享、业务研讨等方面进行了简要沟通,对所签订机制在今后办案中的常态化运行及后续完善进行了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