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 (通讯员 罗振宇) 近日,蒸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同时兼顾优化营商环境,成功促成一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和解。
2020年,我市某酒店因经营不善,致经营权变更,公司出现经营困难后,便与邓某等8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解除合同后,酒店一直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未休年假工资,邓某等人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该酒店应支付邓某等人100余万元。
因该酒店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邓某等人遂依法向蒸湘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查明该酒店的财产情况及经营现状后,第一时间找到酒店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酒店对于邓某等人的权益均表示认可,但因公司经营困难,希望法院组织双方执行和解。执行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邓某等人,告知查询情况及酒店经营中存在的困难,促成了双方和解。酒店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了近两期付款义务,当事人双方均对法院的此项执行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