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工作流程,经我局调查核实,“中天雅苑”项目是衡阳恒方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在珠晖区荷花坪占用国有空坪隙地集资建房。调查过程中,和平乡和平村不举张该宗地是其的集体土地权利。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各种资料,我局同意原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在衡国土资法监字[2012]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中天雅苑”项目所占土地1275.4平方米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材料反映至珠晖区自然资源局,公示时间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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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