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2021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重点组织落实的八个方面共19项降成本任务,派发减税大礼包,降低融资、人工、用能、土地等要素成本以及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多项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通知》要求,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通知》提出,深化金融让利有效支持实体经济。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潜力,巩固实际贷款利率下降成果,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继续运用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给予定向支持。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完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优化企业金融服务。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拓展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以产业链和供应链为切入点,推广供应链票据和应收账款确权,增强银行与产业链的融合度和协同性。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推动征信与信用评级机构为企业融资提供高质量的征信和评级服务。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
《通知》指出,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同时,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平稳执行新核定的2021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研究出台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规定,继续推广“标准地”出让改革经验。
《通知》还要求,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取消港口建设费,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延续机场收费、空管收费和航空煤油进销差价优惠政策暂定至2021年6月30日。持续降低铁路货运成本。严格落实铁路各项降成本政策措施,持续规范铁路货运相关收费,促进全程物流成本降低。推进铁路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放开竞争性业务准入,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突出全口径综合联动施策
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研究员罗志恒说,总体上看,近期实体经济的企业成本呈逐步下降态势,降成本持续取得成效,企业利润率逐步攀升。但是结构分化明显,部分行业企业营业成本居高。
“近期一些大宗商品价格指数创出新高,推高了原材料价格预期与产业链中下游企业的经营成本。”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孙传旺表示。
在此背景下,四部委2021年继续着力推动一系列新的降成本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认为,《通知》最大的亮点是突出全口径综合联动施策,涉及税费、能耗、人工、物流、融资等各方面成本。
在这些举措中,持续合理降低税费负担居于首位。罗志恒认为,此次减税降费不再侧重规模,而是侧重调结构、促创新和防风险,从数量型减税降费转向结构型减税降费。比如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的减半征收,明确指向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意图支持创新,减少对先进制造业的资金占用。此外,降低了企业享受减税降费优惠的门槛,精简流程和手续,强调不能减税的同时通过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来弱化减税降费效果。
孙传旺建议,未来降成本还应充分考虑到实体企业的阶段性转型需求,尤其是在支持数字化转型与完成碳中和目标等领域上提质扩面突出重点。
在罗志恒看来,通过降成本促进实体企业发展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通过改革从长远提高企业盈利和抗风险能力,改革远比阶段性措施重要。比如,通过放开市场准入和加强监管,后移监管环节。 综合新华社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