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 昭 郭炫泽 朱合成
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衡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导思想,以省公安厅部署开展的战时政治建警为引领,号召全体党员民警、辅警强化“疫情当前,党旗飘扬”的责任与担当,对标战时标准、战时要求、战时作风,全警上阵,战斗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排查管控涉诈重点人员工作一线,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2月2日,省公安厅向全省推介了该大队党支部战时政治建警的经验做法。
除夕速破故意伤害致死案
1月24日15时许,衡东县杨林镇突发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犯罪嫌疑人刘某畏罪自杀未遂。接报后,衡东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农勇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刑侦大队精干警力奔赴现场,以最快速度开展勘查取证、现场处置、伤者救治和受害人家属安抚等案件侦办工作。
犯罪嫌疑人刘某作案后持刀割腕自杀未遂急需手术治疗。副大队长向巍等3名民警迅速将其送至该县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衡东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并一直守护在手术室门口。医生突然告知民警,在收治犯罪嫌疑人刘某的病房隔壁有一例从武汉返回的疑似新冠肺炎病例,需提高警惕。民警们想起在手术室门口驻守时,该病人的家属一直坐在他们身边,有间接感染的可能性。向巍等人当即向组织汇报,与同事妥善交接后自行回家进行隔离观察,以确保疫情不传播扩散。
安全高效管控涉诈重点人员
春节期间是各类电信诈骗案件的高发期,大队党支部抽调警力组建反电诈工作专班,将排查管控涉诈重点人员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全县200余名涉诈前科人员、100余名出境作案高危人员开展信息采集和排查管控工作,确保涉诈前科人员全部管控到位。
为确保信息采集过程中不发生新冠病毒感染传播事件,大队党支部全面提升安全防护措施,为民警和信息采集对象备足配齐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每半小时对信息采集等办公区域进行消毒,实现了信息采集工作期间所有人员的零亲密接触、零病毒感染。截至1月31日,共采集涉诈前科人员指纹等各类工作数据620余份(次),核查在家逃犯1名,抓获网上逃犯1名,并逐一与重点人员及家属签订《不参与电诈承诺书》,配合排查武汉回衡车辆89辆、武汉返回及密切接触人员130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