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梁婷婷
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发布专门公告,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维权工作进行了安排。据悉,此举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同时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该支队要求依法依规保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关于劳动合同、工资方面的权益。
该支队负责人明确表示,因疫情原因造成的时间延续,不受劳动监察案件2年受理时效的影响。为减少交叉感染,建议广大劳动者疫情结束后主张权益,紧急情况可通过网上(衡阳市及各县市区人社局官网)和电话方式投诉。
该支队同时提出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安全执法办案的四条具体措施:鼓励电话举报投诉。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公布受理电话,劳动者可通过电话举报投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受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依法依规做出解释。做好窗口接待工作。窗口接待人员配备口罩上岗,保持窗口卫生,及时消毒清洁。群访情况要推荐一名代表进行沟通,避免交叉感染,导致疫情扩散。落实安全执法办案。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执法时做好个人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利用电子通讯设备网上、线上监管和办案。提倡银行转账支付,减少现场现金发放。执行属地管辖原则。根据属地管辖的规定,由合同履行地或案件发生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