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真才实学的人,特别是青年才俊来说,这一制度的出台堪称一则喜讯。不过,在接下来的“落地”阶段,一些问题也要引起重视。《通知》提出,要“大力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如何用代表作评判一个人的专业水平、能力?相关部门又怎样确保评审过程能够做到真正的客观、公正?“直通车”会不会被个别人钻空子“搭便车”?这都是很多青年才俊特别关心的问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方面下功夫,尤其是要强化评审公开制度。——评论员 朱文龙
2.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了一起强迫交易案。被告人石某某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某小区以单元楼某房间为载体,开设了一家“食堂”,强行要求小区租户到食堂交钱吃饭。规定一人70元,两人80元,并明确即使不前往吃饭也要交纳费用。据不完全统计,数十名被害人在该食堂吃饭至少376次,交易金额至少达2672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且属共同犯罪,构成恶势力团伙。
因为强买强卖弄出纠纷,引发暴力事件,各地都有发生,几乎成了一大公害了。正像法院认为的那样,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除此以外更直接的影响则是市民的权利和安全指数。当然,也不能因为案值小、情节轻微就调解一下了事。这些身边的恶伪装得好,有很大的隐蔽性,这就导致往往投诉不充分,维权不积极,发牢骚的多,敢说不的少;忍口气的多,下决心去维权的少。贵就贵点,大多数人抱着破财消灾的心态,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就要执法部门引起重视,零容忍对待每一起浮出水面的案子。这些案子背后很有可能有一个暴力性质的小团伙,也可能有一个利益输送的协议,不管是从治安管理角度,还是从商业贿赂角度,真要介入调查还是能查出个子丑寅卯的。——评论员 高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