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国籍办理纳税申报
申报地点
有任职、受雇单位
两处以上有任职、受雇单位
无任职、受雇单位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选择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机关办理纳税申报;3.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办理纳税申报。非居民个人在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离境的,应当在离境前办理纳税申报。
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1
1.涉税业务的唯一代码标识 :
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2.(流程图)
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
无中国公民身份号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由税务机关赋予纳税识别号
来源于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
5
居民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
1.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3.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4.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3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华侨
港澳居民
台湾居民
外籍个人
『有效身份证件』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华侨身份证明。
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永久居留证和外国护照,或工作许可证和外国护照,或外国护照。
办理 办理流程表
报送表类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类)》
办理时间 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 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申报地点
经营管理所在地税务机关
办理内容
办理预缴申报
年度汇算清缴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主管税务机关一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
6
非居民个人同一月份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2
情形: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4.纳税人申请退税。
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
4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需要按照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规定办理;2.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 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
办理
时间: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6月30日
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