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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5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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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家 前夫冲动掐死前妻
衡南警方速破故意杀人案
  ■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赵四荣   程建铭

  本报讯   7月20日,衡南警方所队联动,仅用40余小时成功破获车江“7·18”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胡某元已被刑事拘留。 

  7月18日9时许,衡南县公安局车江派出所接到报警:居住在车江镇某小区的阳某花(女,37岁)死在自家卧室床上。

  经初查,死者阳某花脖子有伤痕,他杀的可能性大。衡南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由刑侦大队、网安大队、车江派出所组成的专案组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市公安局刑侦、网技等部门赶赴增援。专案组分为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两个小组开展工作。经仔细勘查:死者同床儿女无损伤,现场门窗无破坏迹象,家中财物无翻动和丢失迹象。初步判定死者系脖子、嘴巴遭受外力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走访调查发现:死者与前夫胡某元离婚后仍居住在一起,并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胡某元17日晚离家后又于18日凌晨返回车江,案发后前往广州。

  专案组通过大量工作,确定胡某元(男,46岁,衡南县洪山镇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赶赴广州市白云区实施追捕。在广州警方大力协助下,追捕组对胡某元的租住点和打工工厂等地进行布控。迫于警方的强大压力,胡某元于20日凌晨2时许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元交代其与前妻阳某花于2018年1月协议离婚,并约定由胡某元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阳某花在家照料儿女不得外出打工。但阳某花未充分履行约定,两人就此多次发生争执。7月18日凌晨3时许,两人又发生争吵,胡某元失去理智用手将阳某花掐死。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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