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河长制”在该县率先“落地”
■本报记者 许 珂
通 讯 员 韩卫军
本报讯 3月14日,记者从市水利部门获悉,为落实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衡东县先试先行、迅速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河长,解决工作经费和人员编制,率先在全市全面推行“三级河长制”。
据了解,该县专题研究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成立了衡东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明确了境内湘江、氵米水、永乐江三条主要河流的河长、副河长。同时,县政府还先期拨付了30万元用于推行河长制前期工作经费,并解决河长办三个全额编制,安排专人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届时,全县将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5公里以上的53条河流将全部明确河长和副河长。”衡东县水利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一河一策”、“一段一策”的要求,对所有河流开展综合整治,落实河道清障、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确保水系完整、水质良好、岸线优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