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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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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责任“上墙”
我市全力推行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示举措
  ■本报记者   胡亚华   

  

  本报讯  让信息公开,让责任“上墙”。连日来,我市城区肉铺、早餐店等店家墙头悬挂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公示牌,从业人员健康证、许可证等票证均悬挂牌上,消费者一目了然,信息公示牌“上墙”举措,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大力点赞。

  17日上午,在和平北路一卖肉摊铺记者看见,一块崭新的信息公示牌悬挂在墙头,公示牌内置检疫票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票证资料,监管部门责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内容也一应俱全。“主动公开信息,遇到问题可追查责任,让市民明白、放心消费。”常胜综合楼何大伯感慨地说,信息公示牌“上墙”了,市民消费从此吃下“定心丸”。

  据了解,为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市自10月底开始全面推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公示举措,合法开设的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等均实行悬牌经营。据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公示牌“上墙”主要是公开信息,落实责任,信息公示牌公开许可证、许可范围及食品药品每次检测结果等重要内容,方便消费者索证索票查验,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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