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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3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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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公布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
  日前,贵州省出台了《关于深化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确定了完善薪酬确定机制、规范福利性待遇、健全薪酬监督管理机制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除了贵州省,我国目前还有4各省份对外公布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分别是湖北、山东、浙江、广东。其实早在2014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并且在2015年开年就正式开始实施。

  央企的薪酬改革意味着要合理降低央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就曾表示,负责人薪酬调整要考虑三方面的情况:一看企业负责人的作用和贡献,二要考虑其由组织任命的特殊性,三要统筹考虑企业职工、公务员等群体的工资水平。

  目前,公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省市对于基本年薪的规定基本一致,要按照上年度省属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广东省还特别要求,基本年薪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同时明确发生经营性亏损的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应适当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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