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荡格局近期将成主旋律
年利率24%以内受保护
昨日沪深两市大幅低开后,沪指一度跌逾2%,随后震荡上行翻红,围绕3700点缩量整理,最高涨至3710.57点。两市全日成交总额创5178点调整以来新低,沪市成交创近五个月来新低。
截至收盘,沪指报3661.54点,下跌33.03点,跌幅0.89%,成交3575亿元;深成指报12421.85点,下跌102.84点,跌幅0.82%,成交3496亿元;创业板指报2480.93点,下跌21.12点,跌幅0.84%,成交877.8亿元。
板块方面,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板块涨幅居前;在线旅游、足球概念、体育产业等板块跌幅靠前。
个股方面,凯恩股份、英威腾、同济科技、众和股份等84只个股涨停;濮阳惠成、光力科技、昆仑万维、顺网科技等21只个股跌停。
此次司法解释共计三十三个条文,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做出了界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与国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区分。
利率的规制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也是此次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规定》明确: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当中出现了两个数字24%和36%。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年利率的24%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24%至36%则作为一个自然债务区,如果要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会保护,但是如果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超过36%则是无效区,这也是对1991年《司法解释》的重大修改,在利率无效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近期大盘持续围绕3600点一线展开震荡整理,单日上下幅度维持在100点左右,显著小于7月9日A股反弹之后的日均200点波幅。究其原因,一方面,“杠杆杀”告一段落,抛盘压力减轻令指数向下空间有限;另一方面,伴随期间有数个交易日两融余额骤减,场外增量入场信心开始犹豫,市场拉升动力不足。由此,市场从剧烈波动开始转为弱平衡运行。
在量能上,一周多来两市成交额显著萎缩,连续数个交易日不足1万亿,昨日依然未有起色,沪深两市成交额分别为3575亿元和3496亿元,增量观望、存量博弈的震荡市特点相当显著。技术上看,当前大盘均线系统呈现空头排列,10日均线向下穿过20日均线形成死叉,短期压力集中,快速突破难度很大。此外,报复性反弹过后,近期个股分化演绎,资金频繁调仓换股难以形成做多合力,增量资金入市意愿不强。
短期来看,在无新的利好或利空面世而改变现有多空格局和资金逻辑的情况下,“上有顶、下有底”的震荡格局暂时难以打破,市场还将以时间换空间来消化压力,继续为中期反弹蓄势。
“窄幅”震荡 箱体明显
涉及民刑交织问题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一些案件往往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交织在一起。此次司法解释明确,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对于与民间借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将犯罪线索材料移送侦查机关,但民间借贷案件仍然继续审理;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此次司法解释具体列举了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包括: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市场箱体震荡的标志性特征是热点板块快速切换,以及财富效应相对局限、结构性分布,这意味获利机遇稍纵即逝,投资者操作难度较大,宜低仓位攻守结合,灵活配置。
一方面,从行业板块横向比较来看,以农林牧渔、医药为代表的部分板块前期反弹时累计涨幅较小,短期还存有一定补涨需求,而这些板块当前估值水平又相对较低,兼具较强安全边际,相对近期涨幅可观的交运、汽车、地产等板块,抗风险能力十分突出;而且,今年6月份以来,养殖行业景气回暖迹象明显,其中猪肉价格回升已经引领过一轮行情,其衍生板块如饲料和疫苗等目前也在进入投资区间,收益确定性较强;中期来看,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是中国经济企稳回升的必由之路,围绕家用电器、食品饮料领域衍生的大消费品种也具备较好防御性。
另一方面,观察近期市场热点演绎,随着国企改革系列配套文件形成,区域国企改革龙头标的受到投资者强烈关注,近两个交易日来,wind国资改革指数逆势领涨,已经体现出有望持续上涨的较强势头;国防军工、水电建设、次新股等品种前期虽然涨幅可观,不过近期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关于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建设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105.022亿元,此类板块有望强者恒强,继续吸引场内外资金关注。在标的选择上,建议投资者结合量能、换手率、业绩预期等情况综合选择。
综合新华网消息
注:本版内容及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控制风险 攻防兼备
网贷平台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2013年以来,P2P网络借贷出现井喷式发展,在一年之内由最初的几十家增长到几千家。此次司法解释分别对于P2P涉及居间和担保两个法律关系时,是否应当以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按照《规定》内容,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背 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发展迅速。然而当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导致大量纠纷成讼。2013年全国法院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85.5万件,2014年审结102.4万件,同比增长19.89%;2015年上半年已经审结52.6万件,同比增长26.1%。目前,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诉讼标的额逐年上升。
综合新华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