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吴帅 通讯员 廖伟林 胡诗伟 )“我家承包地有了‘红本本’,以后想要流转就更方便了,我们农户的权益也更有保障了。”9月28日,拿着刚到手的“红本本”,石鼓区角山镇三星村下岭组村民何先生喜不自禁。
何先生口中的“红本本”,正是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首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证书上详细记录着承包方代表、承包方式、承包期限、确权地总面积等信息。
当日上午,我市首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石鼓分中心举行,标志着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自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全面承担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权登记、草原登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结束了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进入了不动产全业务统一登记的崭新阶段。
据介绍,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是从法律角度把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登记范畴。这意味着,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农户可以选择自营、出租(转包)、入股、流转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土地资产,还可以土地经营权申请抵押贷款,解决资金周转需求,让农户的心“定”下来、农村土地“活”起来。
“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农村土地稳定、维护广大农民财产权益的重大举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状”的工作思路,明确不变不换原则,保证原有登记证书继续有效,同时尊重乡村实际,与农业农村部门合力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有序衔接,赋予农户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为乡村振兴做好土地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