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伍施施)5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衡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杏出席会议。
2020年《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在全省首创并持续落实“市生环委办周例会”制,去年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建立了网格管理、定期巡查、预报会商等机制,全面推行生态环保网格化管理,定期对扬尘污染源开展联合检查,及时对可能引发污染天气的趋势进行预警预报。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去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首次全域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扬尘治理,对照《条例》规定的相关防治措施,突出对工地、道路、工业堆场的扬尘污染防治,深入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要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巡查督办、依法处罚、联合执法,打好扬尘污染防治组合拳,促进《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要强化保障措施,加强治理投入和设施建设,突出应急管控,全面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的影响,切实做到用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