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庆、彭银华、刘长春、雷华生同志为归阳镇原农技站工作人员,张水林同志为归阳镇原水利站工作人员,雷军、蒋黎明同志为归阳镇原农机站工作人员,以上7位同志机构改革后转隶为祁东县归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自2020年7月份以来,一直未正常上班;何伟军同志为归阳镇原市场管理所工作人员,2020年12月转隶为祁东县归阳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自2022年7月以来,一直未正常上班。经归阳镇党委、镇纪委、镇党建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多次催促,周新庆等8位同志仍未按要求到单位正常上班。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事业单位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经归阳镇党委研究决定,对周新庆等8位同志予以辞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周新庆、彭银华、刘长春、雷华生、张水林、雷军、蒋黎明、何伟军8位同志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我镇将根据有关规定呈报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后予以正式辞退。
祁东县归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