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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原则通过《衡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修订稿)》,要求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首先把好项目酝酿、规划设计、概算预算等前期关口,加强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价,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随意更改、审查复核随意变更,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科学管理、阳光用权。
会议研究了2023年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原则通过《2023年衡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第一批实施计划》《2023年衡阳市本级政府性投资第一批项目(含市直园区5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计划》等,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要求,加强重大项目专班统筹,进一步做好要素保障,深化投融资改革和平台公司改革,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激励机制,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实质进展。同时,要聚焦国省布局、央企省企投资建设规划,继续谋划引进一批好项目、大项目,为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