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海强
近日,市委出台了《衡阳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强调严格遵循“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明确了容错纠错的8项情形,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先行先试、履职尽责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用制度调动和保护全市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改革实干者撑腰鼓劲,为担当负责者担当负责,促进并保障衡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旗帜鲜明 为改革实干者担当
“建立科学容错和高效纠错机制是激发党员干部担当意识和创新意识的重要举措,是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抓手。”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正处在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尤其需要广大干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敢闯敢试、主动作为。
《办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精神,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容错纠错机制。
“我们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担当负责、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开拓创新、敢闯敢试的干部提供失误时‘托一把’的可能,从制度层面为干部干事创业提供更具实用性、可操作性的规范。”
(下接第二版)